各单位、二级学院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太阳集团tyc5997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苏教办社政函〔2023〕53号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申报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成果范围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马克思主义理论;2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思想政治教育;5.哲学;6.宗教学;7.语言学;8.中国文学;9.外国文学;10.艺术学;11.历史学;12.考古学;13.经济学;14.政治学;15.法学;16.社会学;17.人口学;18.民族学与文化学;19.新闻学与传播学;20.图书馆、情报与文献学;21.教育学;22.体育学;23.统计学;24.心理学;25.管理学;26.港澳台问题研究;27.国际问题研究;28.区域国别学;29.交叉学科(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)。
二、申报资格与要求
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,不含教材、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。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,详见《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》(附件1)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届评奖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奖励名额总计300项,其中一等奖20项、二等奖80项、三等奖200项。根据申报成果质量,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。
四、申报限额
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报4项。
五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
(一)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(二)学校负责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、审核。
审核重点:1.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2.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3.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;4.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,申报材料是否真实。
(三)学校评审后,将拟推荐成果在校官网主页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四)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后,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在官网进行公示。
六、申报材料
(一)纸质申报材料包括:《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,见附件2)、《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,见附件3)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中,《申报表》(Word版)、《汇总表》(Excel版)电子版发送至本通知邮箱。
(二)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:
1.《申报表》一式3份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
2.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高校、申报人、成果范围(参照受理成果范围填写)。
(1)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3本(套);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。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正文,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;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。
(2)申报成果附件材料(包括获奖证书、引用情况证明、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)一式3份,统一用A4纸复印(学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),于每份《申报表》后一并装订。
3.《汇总表》发送电子档至本通知邮箱。
4.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(三)电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:2023年11月30日(星期四),评审通过后上报纸质材料,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:2023年12月8日(星期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陈莹莹,18205244794,电子邮箱:957799075@qq.com。
附件:1.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
2.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
3.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202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