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委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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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太阳集团tyc5997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设置的通知


各系、部、二级学院团总支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太阳集团tyc5997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《太阳集团tyc5997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》《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进一步规范、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设置

(一)根据《团章》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高职学生以系、部、二级学院为单位设立基层团总支。一般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,条件成熟的可以探索在社团建立团支部。

1.根据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太阳集团tyc5997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以及团中央、教育部党组《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》《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由3-5人组成,其中设教师书记1人,学生副书记1-2人,其余为学生委员,委员中应明确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,其他可设置实践委员、权益委员等。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,一般不超过7人,可根据专业、人数等实际情况酌情设置团支部书记、团支部副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科技创新委员、实践委员和权益委员等(可兼任)。

2.具备条件的系、部、二级学院可探索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,实行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,宣传委员可兼任副班长,科技创新委员可兼任班委会学习委员,实践委员可兼任班委会文体委员、权益委员可兼任班委会生劳委员等。

   二、工作安排

  各系、部、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院基层团组织规范化设置,并将《团总支(团支部)信息统计表》打印,盖章或签字后上交至校团委。

   三、工作要求

  规范、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是我校深化共青团改革、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希望各系、部、二级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,精心谋划,主动向系、部、二级学院党组织请示汇报,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。

   附件:1.团总支(团支部)委员会基本职责

        2.《团总支(团支部)信息汇总表》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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